胜诉案例|沐尘律师直击加油站租赁二次索赔,全面胜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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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浙江沐尘律师事务所再添胜诉佳绩!面对出租方在500万违约金终审判决后,再次发起的105万余元高额索赔诉讼,我所周嗨呀律师、刘肖那律师精准研判案情、梳理核心证据,参与诉讼,法院最终驳回出租方的诉讼请求!

案情回顾:十年租约解除,纠纷二次爆发

2019年,A公司将自有加油站出租给某知名国有企业B公司,双方约定租赁期限长达十年。后续合作过程中,B公司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,A公司随即提起反诉,主张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。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,终审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500万元违约金。B公司不服判决申请再审,高院裁定不予受理。本以为案件就此尘埃落定,不料A公司在判决生效后,再次以B公司“未全面履行场地交接义务、造成设备损坏、逾期交接”为由,另行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B公司赔偿:机器设备损失52万元,逾期交接租金损失33.32万元(按16.66万元/月,计算2个月),经营利润损失20万元。多重诉讼压力叠加,当事人B公司陷入极大的法律与经济风险的被动局面,委托浙江沐尘律师事务所周嗨呀、刘肖那律师全权代理本案。

精准办案:深耕专业细节,全方位击穿对方诉求

鉴于本案涉及加油站租赁的特殊经营资质、专业设备交接等专业领域,专业性强、争议焦点细碎,举证抗辩复杂。承办律师并未局限于常规租赁合同纠纷的抗辩思路,而是针对性拆解案件难点,开展精细化办案:
  1. 代理律师多次向B公司专业人员请教加油站机器设备的专业性问题,搜集证据证明加油站交接时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可正常经营状态,逐项封堵索赔!
  2. 溯源资质规则,厘清证照责任主体
针对对方主张的证照逾期、经营中断损失,承办律师专程前往行业主管部门,逐条研习加油站各类经营证照的申领、变更、注销官方流程,梳理出关键法律与行业依据:B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依法完成注销,后续新证申领义务归属于A公司;B公司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为租赁经营,证照变更的法定主体为出租人A公司,B公司在A公司未及时收回的情况下,将证件交与主管部门,已经履行义务;按照本案租赁的实际情况,A公司的新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的申领与B公司营业执照的注销无关联性,B公司营业执照滞后注销,系为配合A公司完成电表变更、便利A公司的后续运营。
3. 法理逻辑抗辩,否定索赔诉求
承办律师抗辩观点直击案件本质,从法理层面彻底否定A公司的索赔主张:租金损失与经营损失不可兼得。出租方要么收取租金、要么自营享有经营利润,两项权益相互排他,A公司同时主张两项损失,本身不符合法律逻辑。另一方面,B公司此前承担的500万元违约金,已折合近30个月租金,足以完全覆盖案涉A公司主张的两个月租金损失及经营损失。即便存在交接逾期,A公司也不可能产生新增损失,A公司没有主张赔偿的基础。

裁判结果:全额驳回诉求,圆满收官胜诉

本案历经两次开庭审理,法院认定:B公司就证照移交问题并无过错,A公司主张B公司未完成交接与查明事实不符,依法不予采信,对机器设备损失赔偿及租金、经营损失均予以驳回诉讼请求。

办案感悟:专业制胜,筑牢当事人权益防线

本案是租赁合同纠纷“一案结、一案起”的典型案例,很多当事人在承担大额违约金后,往往误以为纠纷彻底终结,极易忽视对方后续二次追责的法律风险。本次胜诉,成功为当事人挽回105万余元的潜在经济损失,彻底了结双方多年租赁合同纠纷。面对复杂商事纠纷、行业专属疑难案件,浙江沐尘律师事务所律师以极致严谨的办案风格,深挖案件细节、精准适用法律、立足行业特性,以专业的法律素养、丰富的办案经验全力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!